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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市场率先正式运行带来的思考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发布时间:2024-02-27 12:11:03  作者:谷峰 刘连奇

  2023年12月22日,山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山西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正式运行的通知》(晋能源电力发〔2023〕320号),通知提到,“经过评估认为,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满足转正式运行条件。经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备案,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即日起转入正式运行”,自此,山西电力现货市场成为我国首个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为电力体制机制市场改革树立了一座新的里程碑。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是电力体制机制变革的重大突破,长久以来,我国始终没有放弃对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探索,而山西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先行者,率先转正式运行可以更好地发挥“以点破面”的作用,一定会激励其他省区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度,但是“正式运行”并不代表“无缺运行”,相信山西能够继续保持“敢打敢拼、一往无前”的作风,不断为顶层设计突破旧有计划制度提供实践案例,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立。

  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回头看”

  2015年3月15日,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发布,其配套文件二《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2017年8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包括山西在内的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省份,要求加快现货市场建设工作。2018年12月27日,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试运行工作,历经5年时间,先后经历7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结算周期由单日、周、月直至实现长周期的连续结算试运行,到转正式运行前,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已经连续运行两年零8个月。

  如今回头看,山西电力现货市场是国内第一个实质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是在国内电力市场建设者和设计者踌躇彷徨的阶段,是在业内讨论“中国没有现货行不行”的阶段,在规划、运行、价格等计划制度没有按预期进行改革的情况下,以莫大勇气率先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这是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瑕不掩瑜”的核心理由,也是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如今不接受“批评”顺利转正的底气所在。

  有很多人疑惑究竟怎样才算是具备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的条件。实际上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仅需具备连续结算这一单一条件就足够,毕竟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基本上电力现货市场能够正常连续运行一年(完整经历不同供需情况、高温严寒天气、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保供等不同场景的检验)就可认为具备转正式运行条件。在国际上,电力市场运行并不存在分阶段(模拟、调电、短周期结算、长周期结算、连续不间断结算)的说法,只要市场开市就不再停止运行,能够满足持续结算条件就是正式运行。实质上,山西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就是对其电力市场建设事实阶段的书面认定,履行省内行政决定程序,由山西省政府认可并承诺持续按照规则运行,是山西省政府对电力市场化方向的正式表态,以及对山西电力工业管理体制发展方向的预期管理。

  电力现货市场在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准则,也不存在完美的电力现货市场,但确实有资源优化效率的高下之分,只不过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也受很多客观条件制约。必须承认,我国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山西电力现货市场也处于不断改进的过程中,《山西电力市场规则汇编》历经13个版本的不断迭代就是最好的证明。受到多种制度制约以及对市场的认识程度限制等种种原因,山西电力现货市场设计到目前仍然不能称之为成熟和完善,对山西以现货为基础的规则体系仍然存在很多尖锐的批评——无论是政府干预,还是部分经济关系不明晰,以及所谓的二级结算限价等,但是需要明确两点:一是有怎样认识水平的市场主体和成员就有怎样水平的市场规则;二是现货市场是待改革产业政策和管理机制的“探照灯”,共存和耐心等待只能是过渡期的唯一选择,受到尖锐批评的不应该是山西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

  电力现货市场对市场化改革的决定性作用

  为什么山西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的消息在2023冬至之夜微信朋友圈瞬间刷屏?原因只有一个——电力现货市场的有无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决定性因素。价格机制改革是电力体制机制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即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将电力商品由计划定价转变为市场化定价,具体就电力商品的特殊属性而言,就是把“基准价+煤电联动”的计划定价模型,转化为实时市场的“供需定价”模型。电力商品具有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电量、平衡、调节和可靠性四个维度的属性,其中电量属性就是电力商品的使用价值,例如推动机器旋转、照明装置发光、加热装置发热等;平衡属性是指发用双方按照约定保持生产和消费的电量实时相等的能力;调节属性指为了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需要预留容量、按系统需要调用的服务;可靠性属性也可称之为有效容量商品,指在一定周期内(一般为1~2年)最大负荷(1~3次)出现时,能够正常出力顶峰发电的容量商品。

  电力商品在不同维度存在不同价值,并且也并非所有类型电源均能够提供所有维度属性的电力商品,所谓的“同质同价”也应该是对应细分的不同维度属性而言,四种电力细分属性也需要在市场交易中体现价值,实现价值变现。所以电力市场体系需要对应四个维度进行设计,电力市场体系包括实时的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或容量回收机制)。电力现货市场上交易电量和平衡价值,或者可以把两者合并为分时电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调节价值;容量市场(或容量回收机制)交易可靠性价值。实时电力交易、辅助服务和有效容量是电力交易中的实物交易,除了这三种实物交易对应的市场外,其他交易品种均为避险设计,而非获得电力的使用价值,例如,我们真正使用的每一度电,必然来自实时现货市场。

  与计划体制将电力商品“一股脑”打包核定价格的方式不同,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市场(或容量回收机制)交易的均是电力商品的使用价值,而电力现货市场在其中又是其他两者准确定价和正常运行的基础。由于电力利用电网传输,在没有实现电力的大规模储存的前提下,电力的“生产”与“使用”是即时平衡的,根据现货市场供需决定价格的经济学基础理论,真正的供需在电力商品的即时平衡下才能体现,电力现货市场通过市场出清分时的电量电价曲线实现电量以及平衡商品的定价、交易,又为调节商品提供了调用的“基线”,分时电量价格曲线为辅助服务(调频或备用)衡量机会成本提供了“基准”,成为了辅助服务市场定价的依据;同时,随着新能源的大量发展,一是造成系统有效容量投资的缺失(电力可靠性商品不足),二是大量低边际成本电量拉低了市场出清均价,导致在电力现货市场中部分调节电源出现了部分难以回收的成本,在国际上大部分电力市场化国家采用将该部分“Missing Money”通过现货市场计算得出,将其放置在容量市场中予以回收,所以,容量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联系更加紧密,没有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行和价格发现,就无法合理设计容量市场机制。

  因此,从电力实物交易的层面来看,电力现货市场承载发现电力价格作用,电力市场体系的核心就是电力现货市场,也证明大家常说的“无现货不市场”并非是一句空谈。

  山西电力现货市场“看未来”

  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并非仅仅为了呈现“新型电力系统必须具备的经济机制”“全时空优化”等时髦词汇。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的建设终究要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度服务。国际上的电力市场化国家,电力项目投资经济性评价,主要考虑现货市场收入和容量市场收入(辅助服务市场中扣除调用引发电量收入,其调节容量收入在总批发侧电费中仅占1.5%左右)。电力现货市场提供的位置信号、时序信号,容量市场提供的有效容量价值信号,可以方便且更加可靠地(相对“专家”经验法)预计电力项目长久收入情况,可以让投资者对投资项目类型、投资项目潜在技术路线、投资地理位置、投资项目的时序选择做出理性的判断,也可以为远程输电线路的投资决策者提供参考,毕竟只有远程输电线路两端现货市场存在一定水平的长期价差,远程输电线路的利用率和回报率才能得到保证。国际上电力市场化国家的这些经验,一定程度上在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已经出现了部分“复刻”,例如近年来很多省份陷入了光伏发电装机月增几十万千瓦与分布式光伏“晴天”限制出力并存的困境中,近两年山西的光伏发电项目,很多项目已经无法通过本公司投委会的决策流程了,而近两年山西出现了短周期风电增长快、光伏增长慢(相对)现象,这就是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在进行能源转型技术路线筛选和确定阶段性项目投资时序的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明证。

  针对“无现货、不市场”以及上述考虑现货市场决定投资的观点,在国内一直存在“理直气壮”甚至可以得到很多认同的反对意见:中长期交易占电量的绝大部分,不足10%的现货交易电量如何做得了“定盘星”?暂且不谈没有实时现货的“供需定价”模型,非现货地区的“基准价+煤电联动”的计划定价模型并非真的电力商品价格市场化,仅就电力现货运行地区“就事论事”谈谈中长期为什么会在技术经济评价中份额越来越小直至不再列为考虑因素。

  一方面,中长期交易的均价会向现货交易均价“靠拢”(考虑现货价格即可)。中长期交易准确地说并不能起规避投资风险(保证收益)的作用,其真正规避的是现货价格的剧烈波动风险,而一旦长周期现货价格预测失误,满仓的中长期交易照样带来海量的损失。一个资源配置效率高的市场里,中长期交易价格与现货价格是耦合的,也就是中长期交易均价和其覆盖时段内的电力现货均价基本接近。只不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变化相对电力现货交易价格变化更加平缓,时段性“毛刺”少。反过来说电力现货均价决定了中长期交易的均价。再通俗一点讲,中长期交易和电力现货交易可以视为交易同一商品的“两次机会”,那么正常的消费者就会在“两次机会”中选择价格低的那次下单,经过迭代两次交易机会的价格均值一定会趋同。“发现价格的现货是树、规避价格剧烈波动的中长期是藤”,从来只有“藤缠树”哪里来的“树缠藤”,视力正常的观察者第一眼看见的一定是树,不会先看见藤,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即是如此。因此,考虑更容易通过技术支持系统预测的现货价格进行技术经济性评价也就更为合理。

  另一方面,即使从计划视角看,也会发现中长期交易合同覆盖的现货电量比例没有想象的那么高(考虑全量现货即可)。在国内采用的全电量竞价的集中式市场中,并不能简单地用统计学概念说“中长期为主、现货为辅”,或者说“现货是中长期的偏差电量”,既然电力现货交易的是电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我们使用的每一度电都是从电力现货交易而来,那么电力现货电量就是真实的100%电量,只不过有多少电量交易被用于规避现货价格剧烈波动的中长期交易合同所覆盖。以计划视角统计出来的现货交易仅占10%电量的说法,是通过发电机组在现货市场上增发电量和购入(减发)电量的算数之和(增发与购入正负相抵之和)进行计算的。然而按这种方式,真正的现货电量也应是增发和购入电量的绝对值之和,这个量在山西市场上有多少呢?调节能力强的机组可以做到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各连续运行的现货试点地区基本如此),如果达不到这么高的比例,怎么实现给新能源“兜底”和“让路”呢?相应新能源总认为的风险来自带曲线的中长期交易,也不过是调节机组增发和购入电力现货的“镜像”而已。2023年印发的电力现货基本规则,在结算一节也提到两种结算方式,其一为现货结算全部生产电量,中长期合同仅结算约定价差,这是典型的以市场化视角看待现货为全量而非中长期合同偏差量;其二为中长期合同价减去现货节点价差(所在点与参考点)结算约定电量,再结算与中长期合同约定不符的增发或减发电量,尽管方式二复杂且难于理解其中的经济关系,但两种结算方式结果相同,这也进一步印证了电力现货是全量的概念。

  在行业研究者眼中,连续运行现货市场地区和没有连续运行现货市场的地区,在对电力市场的理解上是两个“世界”,看待电力市场化的观点截然不同,讨论起来也是经常发生“鸡同鸭讲”的现象。上述关于中长期交易和电力现货交易的讨论,短期内依然会有各种不同的见解和观点。然而,无巧不成书的是,连续运行的电力现货试点地区各方观点却很一致,以山西为例,2023年已经是山西年度发用电双边交易定量不定价的第二年了,年度双边交易多为具有发电企业背景的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之间的交易,但是合约价格要随月度价格变化而变化,本质上就是山西真正的中长期交易已经缩短至以月度为主力合约周期,询问山西的售电公司或发电企业,回答相当一致——“月度交易更逼近现货交易的实际情况”,这印证了国际经验和理论推导。当很多专家强调国情不同的时候,国外以3个月到6个月为主力远期合约签约周期的情况,已经悄然在国内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出现了。真正的市场机制其实就在那里,经济关系和市场内核并无国别差异,我们和国外的区别在于选择了渐进式的改革路径。国际主要电力市场出现的经济现象,我们也会出现,“山西们”正在不断地验证着这些规律,为我们的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供着鲜活的“实践案例”。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不易,需要像山西这样大胆创新、勇于破冰,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技术难题不畏艰难、迎难而上;困难哪里都有、特殊情况到处都在,关键是敢不敢坚持电力发展的市场化方向,相不相信市场化机制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首个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称号对山西来说,是荣誉,是动力,更是压力,聚光灯之下,希望山西不会沉醉于既有的成绩,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勇于突破自己创造的“样板”,继续保持开拓创新的态势,以更开放的心态和更务实的作风,不断优化、完善电力现货市场设计,继续带着三晋大地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推动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果。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4年1期 作者:谷峰 刘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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