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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能源监管局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华东局发布时间:2024-04-26 08:51:32

  4月15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开展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纪检组长主持会议。

  会上,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新任职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做到“两个维护”,树牢政治机关的意识。要坚定政治立场之“本”,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四个必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

  二是按照“四个定位”、遵循“四个坚持”,根据局党组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每一项任务。对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要摸清查透、胸有成竹。心怀“国之大者”,在新常态下,面对电力经济运行、能源体系建设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主动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敢于创新探索符合华东实际、富有我局特色的监管路径,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攻破业务难题、创造性开展能源监管工作的思路举措。

  三是坚持弘扬严实作风,保持真抓实干的劲头。,在着力强化能源安全保供监管、电力领域安全监管、清洁能源发展监管,加快推进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等工作中,坚持做到为民监管、依法监管、公平监管、精准监管;,树立事业共同体、责任共同体、荣辱共同体的意识,胸怀“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推进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协同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共同把华东局干事创业、团结奋进的平台建设好、维护好。

  四是坚持筑牢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本色。要严守党纪法规,严格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经常对照检视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坚定政治信仰、履行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在新工作岗位上要心存敬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落实与能源企业间廉洁交往行为规范等制度,与能源企业构建“亲清”的工作关系,不断充盈崇德向善、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还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推动深入学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主观自觉和客观实效,持续为华东能源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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