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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座谈会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0-11-17 00:00:00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持证企业的监督与管理,10月28日,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了湖南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座谈会议,省能源局、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以及16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湖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试点项目参会人员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运营及进展情况,重点反映了现阶段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湖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充分肯定了各试点项目在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与运行维护、开展实体化运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他对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量配电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吸纳社会资本、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和“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是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具体目标。各市场主体要强化责任,积极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学习宣贯,确保落实国家增量配电改革政策不变形走样,细化措施,通过改革不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各配售电企业要加强配电网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可靠供电,要创新企业发展模式,提升综合能源服务水平,要提高赢利能力,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要善于用改革发展的办法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守企业信用承诺,具有保底服务的责任感,建设信用良好的配售电公司。三是形成工作合力。电网企业要在增量配电网区域划分与规划、无歧视开放电网、提高并网服务水平、存量资产移交等方面积极配合做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对电力普遍服务、配电网规划与建设等配售电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电力业务情况实施监管。银车来专员还对鼓励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禁止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禁止发电企业建设专用线路向用户直供电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国家能源局批复给湖南省的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6个,湖南能源监管办向试点项目的12家配售电公司颁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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