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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释疑用电量与发电量差异: 两个口径不同 并非智能电表转快了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4-01-18 09:31:45
1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最近有媒体报道,2023年前11月全社会的用电量和发电量相差了2946亿千瓦时,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数据差异?

对此,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表示,国家统计局也关注到社会上对于发电量与用电量差异的讨论,发电量和用电量都是反映电力运行的重要指标,1-11月份数据存在差异主要是两个指标的含义不同。一个是全社会的用电量,一个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发电量。全社会发电量除了规模上工业企业发电,规模以下企业也在发电,此外,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也在快速发展,而这些不在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之内。

康义进一步解释道,全社会用电量是从电力的使用方来进行统计,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是从电力的供给方进行统计,二者的统计范围不同,全社会用电量统计全口径用电量,而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统计口径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发电量,不是全口径的发电量。此外,近年来体量较小的分布式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迅猛发展,但因为发电企业规模较小,没有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统计标准,因此没有统计在月度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中。

“所以并不是说什么智能电表转快了,(是)我们两个口径不同。”康义表示,在使用数据时要注意统计指标的含义范围,便于大家更加准确的使用数据。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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