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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向国家电投出售154MW光伏电站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2-04-18 09:33:27

4月14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

林洋能源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与武汉绿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安徽林洋拟将其持有的宿州金阳、宿州金耀、萧县华耀、萧县华丰和萧县裕晟5个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武汉绿曦。上述股权转让对价为36,470.15万元,涉及的装机容量合计为154MW。

其中,宿州金阳持有灵璧灵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璧灵阳”)、灵璧华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璧华浍”)、灵璧县明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璧明升”)三个公司100%股权。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为36,470.15万元。

 


 

 


 

根据林洋能源2021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总资产为205.51亿元,应收账款44.87亿元,其中拖欠的国家补贴金额约为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0.03%,公司在手各类新能源自持光伏电站项目约1.6GW。本次存量电站的转让,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电站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回笼现金流,有利于配合公司对新能源未来业务的战略部署和规划,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速度。

林洋能源目前在手新能源储备项目充足,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公司在手各类新能源储备项目超6GW。值得注意的是,林洋能源2021年在其布局的中东部地区获得地面电站指标超1.5GW,其中在安徽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中获约280MW项目量。除此之外,2021年7月,公司与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五河县通过“风光储+”模式与地方特色相结合的方式,投资建设2GW新能源发电项目。

据悉,武汉绿曦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国家电投控股公司。本次公司将宿州电站转让给武汉绿曦,将有利于减少国补应收账款、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为公司未来开发建设平价光伏电站储备资金,有利于公司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符合公司持续优化电站资产结构的战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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