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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光伏项目不属于省级部门核准事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2-10-18 17:08:13

10月17日,山东发改委针对光伏项目的备案审批机关权限做出回复,详情如下:

内容:您好!请问针对山东省的光伏项目,县级发改委是否有权利办理备案?如在项目投产之前,投资主体的股东存在变更的,需要向市级发改委还是县级发改委申请变更?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光伏项目不属于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请咨询地方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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