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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福建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3-04-11 11:42:50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要求,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共同研究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强化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内容组成。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开源、节流、转方式,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二)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从城市、社区、建筑、住宅、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建造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推动城市多中心、组团式发展,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加强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完善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大于8.5公里/平方公里。

  二是建设绿色低碳社区。优化社区布局与功能,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完善各类配套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到2030年,各设区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鼓励选用低碳节能节水家电产品,新建住宅小区应按规定建设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

  三是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5%以上。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全省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1600万平方米。加强建筑能耗统计监测。

  四是建设绿色低碳住宅。降低住宅能耗,延长住宅使用寿命。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鼓励新建商品住房一次装修到位。到2025年,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比例达到50%以上。

  五是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推进城市水环境低碳化建设,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以上。全面改造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5%以内。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3.4公里/万人。

  六是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引导全屋电气化,推广高效电气产品。

  七是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智能建造发展,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引导福州、龙岩率先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建设。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

  (三)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

  包括2个方面内容。一是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合理控制县城人口密度、建筑高度、建设密度与强度,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县城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二是开展绿色低碳乡村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垃圾低碳化治理,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大力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重点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24个县(市、区)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四)强化保障措施。

  包括4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级住建、发改部门加强部门协调,科学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强化任务落实。二是完善支撑体系。合理确定城乡建设领域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完善节能减碳标准体系,构建绿色低碳指标体系,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结合城市体检评估、乡村建设评价等工作,加大绿色低碳发展质量评估。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融合应用。三是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加大绿色低碳试点建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金融服务,鼓励开发商投保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通过特许经营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四是加大宣传推广。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鼓励高等院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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