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核电首页 » 企业动态 » 正文

中核集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获国资委表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6-02-01 | 来源:中核集团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文件,表彰2011-2015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中核深圳凯利集团有限公司获评先进单位;集团公司办公厅汤敏志、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吴昕、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董萍、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李娜、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吴俣昊获评先进个人。

全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在“六五”普法期间,各中央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企业员工的法律常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国资委号召央企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为央企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何讯)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责任编辑:cp029]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本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如因作品版权问题需要处理,请与我们联络。新闻投稿 新闻投稿

本文链接:http://np.chinapower.com.cn/company/ 转载请注明

 

 
热门图文
编辑推荐
点击排行榜
经营性网站备案 可信网站 网站荣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