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 我国农村电力发展历程回顾

  我国是一个大国,而且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至关重要,关系到人民生活幸福和社会繁荣稳定。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电力这一现代社会的必需品。

  我国的农村电力从最初的一穷二白,发展到现今除个别偏远地区外均有电网覆盖,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农村电力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提高人民生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回顾改革开放至今40年历史,我国农村电力发展经历了由小到大、由慢到快、由落后到先进、由分散到集中的发展过程。1978年,农村用电量为275.4亿千瓦时,其中照明等生活用电量为48.3亿千瓦时;2016年,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为3501亿千瓦时。(2017年统计数据中只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8695亿千瓦时,2016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8068亿千瓦时)40年间,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了70多倍。农村电网的覆盖范围、供电能力、电能质量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大大提高,电价更加公平合理。

  我国农村电力发展主要经历了几个阶段。

  普及阶段

  小水电促进了农村初级电气化。小水电在我国农村能源中具有重要作用。1978年,乡办小水电站82387个,发电能力228.4万千瓦。到2007年底,乡村办小水电站27664个,发电能力为1366.6万千瓦,得到了较快发展。1978年后,在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在农村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动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电力需求快速增加,有效增加农村电力供应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为了适应这一形势和需要,1982年,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充分利用小水电资源,首批建设100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初级农村电气化县。经过近10年的建设工作,在全国建成了109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在这个基础上,1991年和1996年,国务院又批准了建设第二批200个和第三批3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这样,到2000年,全国在小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共建成初级农村电气化县653个,实现了小水电事业和农村电气化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农村小水电事业和电气化事业的共同发展,既有效地利用了清洁的水能资源,加快了农村能源建设,增加了电力供应,同时也为县乡其他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增加了县乡财政收入,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电网供电地区也建成了500个农村电气化县。农村电气化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备受外界关注的以电代燃料生态小水电站建设是中国小水电发展的又一新篇章。2001年,朱镕基总理赴湖南、四川、贵州考察时指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要推广蜂窝煤、沼气,特别要大力发展小水电,这方面要给予扶持。”“大力发展小水电、沼气等,解决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把退耕还林和调整产业结构紧密结合,保证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要通过发展小水电、沼气等解决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防止滥伐山林,保护退耕还林成果。”

  2004年我国在小水电资源丰富、代燃料人口集中、农民代燃料需求迫切的地区,选择了26个项目作为试点,涉及5个省(自治区)、26个县。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批示:“发展农村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富民工程和德政之举,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2005年26个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建设取得园满成功。20多万山区农民实现了以电代燃料,巩固退耕还林面积30万亩,保护森林面积156万亩,带动了改厨、改厕、改厩、改水、改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2006年开展了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建设,涉及21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1个项目,同时编制完成《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

  “三为”服务和“扶贫共富工程”大大提高了电网覆盖面和电力的普及面。1991年7月,能源部根据全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农村电力发展和供需方面存在的新问题新矛盾,转变观念,加强管理,加大电力支农惠农的力度,在全国农电系统开展“三为”(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活动,以基层乡镇电管站为基础,查找不足,改进服务,坚持为农民、为农村办好事、办实事,农电企业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收到了积极的成效。到1998年底,全国电力系统共有1234个县供电企业实现了“三为”服务活动所确定的目标,受到了电力部的表彰。

  1994年,为了贯彻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消灭无电县,实现“村村通电”、“户户通电”目标,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电力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农村电气化工作会议。会议针对1993年底全国还有1.2亿农村无电人口、28个无电县的情况,提出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具体目标是:到2000年基本消灭无电县,使95%的农户用上电。这一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和拥护。经过中央和地方、企业和农村的共同努力,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就有24个省(区、市)解决了近7000万农民的用电问题。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山东、辽宁、吉林等省(区、市)实现了“村村通电”。到1997年底,又有宁夏、河北、浙江、福建、河南、广东、四川、湖北、湖南、安徽等省(区、市)实现了“村村通电”,内蒙古实现了“乡乡通电”,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实现了“户户通电”。全国农户通电率达到96.8%,提前实现了2000年的通电目标。农村电气化的水平、规模和质量又有了新的提高,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同价阶段

  1998年,国家为了彻底消除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务院确定了积极扩大内需的方针,决定加大六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为其中之一。结合农电体制、农电管理、农村电网不适应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电价奇高,农民不堪重负的问题,国务院决定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以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城乡电力一体化管理,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为此,1999年1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发[1999]2号文件,批转了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的意见》。农村电网改造、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城乡用电同价工作三位一体,改造是基础,改革是关键,同价是目的。具体目标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农电管理体制上,原则上一县一公司(企业实体)并实现县(市)乡(镇)电力一体化管理。在农村电网改造上,技术装备水平上一个台阶,损耗降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可靠供电。在农村电力管理上,逐步实现电力企业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四到户”管理,坚决杜绝“人情电、权力电、关系电”的现象。在农村电价管理上,实行农村电价与城市电价统筹安排,社会公平负担,首先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然后实现其它用电同网同价。随后,国家采取加大投资力度、价格补贴和多项政策措施,持续推动这项工作。

  “两改一同价”工作涉及27个省(区、市),2476个县(区、市),一、二期农网改造工程共安排投资2885亿元。这些投资集中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电网长期存在的建设欠账和发展落后问题,大大提高了供电安全可靠性和电能质量,基本满足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要。同时,通过农电体制改革,撤销了乡(镇)电管站,建立了乡(镇)供电所,作为县级供电企业的内部机构,乡村用电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部分县级供电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部分县级供电企业由大电网企业代管;2004年4月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实现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每年减轻农民用电负担420多亿元。

  农村电价降低促进了农村用电量快速增长,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活跃了农村经济,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据福建省长汀县电力公司总结,三次降价后,农民一年可减轻负担1038.8万元。在“两改一同价”工作中,福建省长汀县供电公司通过农网改造使四都镇边远偏僻的上湖、乌泥、禾田背、小金双、下门地等革命基点村,全部通上了电。2000年7月,当施工队将电线架设在这些革命基点村时,村民们点燃了鞭炮,穿上了节日盛装,像过年一样,称这是他们的“第二次解放”。

  “两改一同价”工程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改变了部分农村以粮食为主的经营模式。以陕西省兴平市最早实施农网改造的汤坊乡为例,全乡网改后,农业作物的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粮食与经济作物的比例由网改前的6∶4调整为2∶8,全乡养牛养猪养鸡产业一项年人均增收90余元,扩大辣椒、蔬菜、粮果、花卉收入后,年人均增收200元,全乡产业结构调整后,每年全乡可增收约400万元。兴平市梁家村党支部书记梁西敬说:“舍室养鸡,全靠电昼夜不停通风。过去,电不能保证,谁也不敢养,村民闲着一天到晚打麻将。现在户户养鸡,少在1000只,多在5000只,全村人均年纯收入3000元以上。”

  “两改一同价”工程实现了农村有电用得上、有电用得起;实现了政治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公平。广大农民群众把“两改一同价”称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提高阶段

  无电地区通电工程

  受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2006年前,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约有140万户无电户、550万人没有用上电,分布在21个省、市、自治区。2006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认真履行央企社会责任,积极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努力促进农村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06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启动“户户通电”工程;2010年,组织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3年,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经过三个阶段近10年艰苦努力,截止到2015年6月底,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全面完成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实现了“户户通电”。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81亿元,为191.7万户无电户、749.5万无电人口解决了通电问题。

  10年来,面对工程建设任务繁重、实施难度大、投资成本巨大等实际困难,国家电网公司举公司之力,加强工作谋划,统筹资源调配,扎实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基层单位和广大一线工作者克服自然环境恶劣、施工条件艰苦等实际困难,加强工作组织,调配精干施工力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工程予以高度关注,在实施政策、建设环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了2011至2013年无电地区通电客户回访活动,新通电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牧民生产生活明显改善,年人均收入由通电前一年的3924元提高到通电后一年的5167元,年均增长14.5%;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炊具分别为74、26、26、31台,很多农户购买了抽水泵、磨面机、鼓风机和搅拌机等加工机械,很多家庭办起了家庭养殖厂、加工厂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

  南方电网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实现了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户户通电”。自2006年国家启动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以来,通过国家政策性投入和自筹资金的方式,南方电网公司累计投入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资金57.2亿元,共解决了217个行政村、56.32万户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2009年广东、广西、贵州和海南相继实现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户户通电”,2011年实现了“村村通电”,2012年南方电网公司全面实现了“户户通电”,为边疆、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225万群众送去了光明。同时,通过实施城乡同网同价,年均减轻农民电费负担约76亿元。

  “户户通电”工程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善了通电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极大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017年9月25日,国家电网公司提前三个月完成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两年攻坚战”,累计投资1423.6亿元,完成了经营区内153.5万眼平原地区农田机井通电,实现了平原地区“井井通电”目标;实现了6.6万个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全覆盖;完成了7.8万个自然村新通动力电及改造,实现村村通动力电目标,受益人口达1.56亿人。

  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电网公司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总投资5222亿元,工程总体五年完成,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井井通电”工程,在2017年底前实现平原地区农田灌溉机井通电全覆盖。二是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在2017年底前完成公司经营区全部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三是村村通动力电,在2017年底前完成经营区内除西藏外的未通动力电或动力电不足自然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实现村村通动力电目标。四是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工程,确保公司经营区内国家光伏扶贫项目免费并网。五是西部及贫困地区农网供电服务均等化,重点提升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及革命老区供电服务,着力提高553个贫困县供电能力,全面解决农村用户“低电压”问题。六是东中部地区城乡电网在“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城乡电网一体化目标。七是西藏、新疆以及四川、甘肃、青海三省藏区农村电网建设,突出解决好剩余14个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

  通过这些工程的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内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新改造村镇户均配变容量提高到2.64千伏安,供电能力提升65%,农网供电可靠率和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达到99.808%、99.677%。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释放了农村用电需求。从2016年完成新通和改造动力电任务的地区看,每个自然村平均新增农副产品加工、养殖等各类企业4个,人均用电量较上一年度增加95.5千瓦时,增长35.1%。

  除上面大工程外,还不断开展“低电压”综合治理、无功优化、“煤改电”、标准化建设、数据贯通等工作。

  经过40年的建设,我国已建成了规模最大、覆盖面积广、受益人口多、供电质量高的农村电网。(作者系农电管理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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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 我国农村电力发展历程回顾

作者:耿立宏  发布时间:2018-11-13   来源:中国电力网

  我国是一个大国,而且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至关重要,关系到人民生活幸福和社会繁荣稳定。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电力这一现代社会的必需品。

  我国的农村电力从最初的一穷二白,发展到现今除个别偏远地区外均有电网覆盖,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农村电力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提高人民生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回顾改革开放至今40年历史,我国农村电力发展经历了由小到大、由慢到快、由落后到先进、由分散到集中的发展过程。1978年,农村用电量为275.4亿千瓦时,其中照明等生活用电量为48.3亿千瓦时;2016年,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为3501亿千瓦时。(2017年统计数据中只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8695亿千瓦时,2016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8068亿千瓦时)40年间,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了70多倍。农村电网的覆盖范围、供电能力、电能质量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大大提高,电价更加公平合理。

  我国农村电力发展主要经历了几个阶段。

  普及阶段

  小水电促进了农村初级电气化。小水电在我国农村能源中具有重要作用。1978年,乡办小水电站82387个,发电能力228.4万千瓦。到2007年底,乡村办小水电站27664个,发电能力为1366.6万千瓦,得到了较快发展。1978年后,在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在农村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动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电力需求快速增加,有效增加农村电力供应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为了适应这一形势和需要,1982年,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充分利用小水电资源,首批建设100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初级农村电气化县。经过近10年的建设工作,在全国建成了109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在这个基础上,1991年和1996年,国务院又批准了建设第二批200个和第三批3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这样,到2000年,全国在小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共建成初级农村电气化县653个,实现了小水电事业和农村电气化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农村小水电事业和电气化事业的共同发展,既有效地利用了清洁的水能资源,加快了农村能源建设,增加了电力供应,同时也为县乡其他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增加了县乡财政收入,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电网供电地区也建成了500个农村电气化县。农村电气化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备受外界关注的以电代燃料生态小水电站建设是中国小水电发展的又一新篇章。2001年,朱镕基总理赴湖南、四川、贵州考察时指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要推广蜂窝煤、沼气,特别要大力发展小水电,这方面要给予扶持。”“大力发展小水电、沼气等,解决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把退耕还林和调整产业结构紧密结合,保证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要通过发展小水电、沼气等解决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防止滥伐山林,保护退耕还林成果。”

  2004年我国在小水电资源丰富、代燃料人口集中、农民代燃料需求迫切的地区,选择了26个项目作为试点,涉及5个省(自治区)、26个县。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批示:“发展农村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富民工程和德政之举,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2005年26个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建设取得园满成功。20多万山区农民实现了以电代燃料,巩固退耕还林面积30万亩,保护森林面积156万亩,带动了改厨、改厕、改厩、改水、改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2006年开展了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建设,涉及21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1个项目,同时编制完成《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

  “三为”服务和“扶贫共富工程”大大提高了电网覆盖面和电力的普及面。1991年7月,能源部根据全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农村电力发展和供需方面存在的新问题新矛盾,转变观念,加强管理,加大电力支农惠农的力度,在全国农电系统开展“三为”(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活动,以基层乡镇电管站为基础,查找不足,改进服务,坚持为农民、为农村办好事、办实事,农电企业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收到了积极的成效。到1998年底,全国电力系统共有1234个县供电企业实现了“三为”服务活动所确定的目标,受到了电力部的表彰。

  1994年,为了贯彻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消灭无电县,实现“村村通电”、“户户通电”目标,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电力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农村电气化工作会议。会议针对1993年底全国还有1.2亿农村无电人口、28个无电县的情况,提出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具体目标是:到2000年基本消灭无电县,使95%的农户用上电。这一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和拥护。经过中央和地方、企业和农村的共同努力,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就有24个省(区、市)解决了近7000万农民的用电问题。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山东、辽宁、吉林等省(区、市)实现了“村村通电”。到1997年底,又有宁夏、河北、浙江、福建、河南、广东、四川、湖北、湖南、安徽等省(区、市)实现了“村村通电”,内蒙古实现了“乡乡通电”,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实现了“户户通电”。全国农户通电率达到96.8%,提前实现了2000年的通电目标。农村电气化的水平、规模和质量又有了新的提高,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同价阶段

  1998年,国家为了彻底消除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务院确定了积极扩大内需的方针,决定加大六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为其中之一。结合农电体制、农电管理、农村电网不适应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电价奇高,农民不堪重负的问题,国务院决定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以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城乡电力一体化管理,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为此,1999年1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发[1999]2号文件,批转了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的意见》。农村电网改造、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城乡用电同价工作三位一体,改造是基础,改革是关键,同价是目的。具体目标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农电管理体制上,原则上一县一公司(企业实体)并实现县(市)乡(镇)电力一体化管理。在农村电网改造上,技术装备水平上一个台阶,损耗降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可靠供电。在农村电力管理上,逐步实现电力企业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四到户”管理,坚决杜绝“人情电、权力电、关系电”的现象。在农村电价管理上,实行农村电价与城市电价统筹安排,社会公平负担,首先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然后实现其它用电同网同价。随后,国家采取加大投资力度、价格补贴和多项政策措施,持续推动这项工作。

  “两改一同价”工作涉及27个省(区、市),2476个县(区、市),一、二期农网改造工程共安排投资2885亿元。这些投资集中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电网长期存在的建设欠账和发展落后问题,大大提高了供电安全可靠性和电能质量,基本满足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要。同时,通过农电体制改革,撤销了乡(镇)电管站,建立了乡(镇)供电所,作为县级供电企业的内部机构,乡村用电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部分县级供电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部分县级供电企业由大电网企业代管;2004年4月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实现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每年减轻农民用电负担420多亿元。

  农村电价降低促进了农村用电量快速增长,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活跃了农村经济,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据福建省长汀县电力公司总结,三次降价后,农民一年可减轻负担1038.8万元。在“两改一同价”工作中,福建省长汀县供电公司通过农网改造使四都镇边远偏僻的上湖、乌泥、禾田背、小金双、下门地等革命基点村,全部通上了电。2000年7月,当施工队将电线架设在这些革命基点村时,村民们点燃了鞭炮,穿上了节日盛装,像过年一样,称这是他们的“第二次解放”。

  “两改一同价”工程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改变了部分农村以粮食为主的经营模式。以陕西省兴平市最早实施农网改造的汤坊乡为例,全乡网改后,农业作物的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粮食与经济作物的比例由网改前的6∶4调整为2∶8,全乡养牛养猪养鸡产业一项年人均增收90余元,扩大辣椒、蔬菜、粮果、花卉收入后,年人均增收200元,全乡产业结构调整后,每年全乡可增收约400万元。兴平市梁家村党支部书记梁西敬说:“舍室养鸡,全靠电昼夜不停通风。过去,电不能保证,谁也不敢养,村民闲着一天到晚打麻将。现在户户养鸡,少在1000只,多在5000只,全村人均年纯收入3000元以上。”

  “两改一同价”工程实现了农村有电用得上、有电用得起;实现了政治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公平。广大农民群众把“两改一同价”称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提高阶段

  无电地区通电工程

  受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2006年前,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约有140万户无电户、550万人没有用上电,分布在21个省、市、自治区。2006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认真履行央企社会责任,积极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努力促进农村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06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启动“户户通电”工程;2010年,组织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3年,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经过三个阶段近10年艰苦努力,截止到2015年6月底,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全面完成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实现了“户户通电”。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81亿元,为191.7万户无电户、749.5万无电人口解决了通电问题。

  10年来,面对工程建设任务繁重、实施难度大、投资成本巨大等实际困难,国家电网公司举公司之力,加强工作谋划,统筹资源调配,扎实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基层单位和广大一线工作者克服自然环境恶劣、施工条件艰苦等实际困难,加强工作组织,调配精干施工力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工程予以高度关注,在实施政策、建设环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了2011至2013年无电地区通电客户回访活动,新通电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牧民生产生活明显改善,年人均收入由通电前一年的3924元提高到通电后一年的5167元,年均增长14.5%;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炊具分别为74、26、26、31台,很多农户购买了抽水泵、磨面机、鼓风机和搅拌机等加工机械,很多家庭办起了家庭养殖厂、加工厂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

  南方电网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实现了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户户通电”。自2006年国家启动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以来,通过国家政策性投入和自筹资金的方式,南方电网公司累计投入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资金57.2亿元,共解决了217个行政村、56.32万户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2009年广东、广西、贵州和海南相继实现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户户通电”,2011年实现了“村村通电”,2012年南方电网公司全面实现了“户户通电”,为边疆、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225万群众送去了光明。同时,通过实施城乡同网同价,年均减轻农民电费负担约76亿元。

  “户户通电”工程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善了通电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极大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017年9月25日,国家电网公司提前三个月完成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两年攻坚战”,累计投资1423.6亿元,完成了经营区内153.5万眼平原地区农田机井通电,实现了平原地区“井井通电”目标;实现了6.6万个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全覆盖;完成了7.8万个自然村新通动力电及改造,实现村村通动力电目标,受益人口达1.56亿人。

  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电网公司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总投资5222亿元,工程总体五年完成,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井井通电”工程,在2017年底前实现平原地区农田灌溉机井通电全覆盖。二是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在2017年底前完成公司经营区全部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三是村村通动力电,在2017年底前完成经营区内除西藏外的未通动力电或动力电不足自然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实现村村通动力电目标。四是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工程,确保公司经营区内国家光伏扶贫项目免费并网。五是西部及贫困地区农网供电服务均等化,重点提升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及革命老区供电服务,着力提高553个贫困县供电能力,全面解决农村用户“低电压”问题。六是东中部地区城乡电网在“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城乡电网一体化目标。七是西藏、新疆以及四川、甘肃、青海三省藏区农村电网建设,突出解决好剩余14个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

  通过这些工程的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内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新改造村镇户均配变容量提高到2.64千伏安,供电能力提升65%,农网供电可靠率和综合电压合格率分别达到99.808%、99.677%。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释放了农村用电需求。从2016年完成新通和改造动力电任务的地区看,每个自然村平均新增农副产品加工、养殖等各类企业4个,人均用电量较上一年度增加95.5千瓦时,增长35.1%。

  除上面大工程外,还不断开展“低电压”综合治理、无功优化、“煤改电”、标准化建设、数据贯通等工作。

  经过40年的建设,我国已建成了规模最大、覆盖面积广、受益人口多、供电质量高的农村电网。(作者系农电管理杂志主编)

      关键词:电力, 改革开放,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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