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光伏获补贴30亿元 户用光伏项目被明确单独管理

  4月10日至4月12日之间,国家能源局接连发布了三份关于风电和光伏的意见和通知,其中包括《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关于报送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简称:《意见函》)。

  有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通知》和《意见函》的接连发布,是对去年发布的一系列平价上网、竞价、以及补贴取消等新能源政策的补充说明,更加强调了,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的决心。

  4月25日前报送第一批名单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明确了今年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报送的时点,并规定平价项目优先保障消纳。在业内看来,这有望成为二季度国内光伏装机的重要驱动力。

  今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中国新能源走向平价上网的序幕。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则明确提出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严格落实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梳理已核准(备案)未并网存量项目,鼓励各类在建或核准(备案)后未实质性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而在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定前,各地暂不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协同落实支持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政策措施,包括各地要落实降低土地相关成本有关政策要求,电网企业则要做好电力送出和消纳落实工作等。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应于4月25日前报送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不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也应在5月31日前报送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办法及工作方案。

  有行业内分析师表示,这份文件明确了平价上网项目申报的时点和申报顺序,意味着光伏平价项目将在二季度释放,需求有望超预期。

  由于平价项目在4月25日申报后即可开工建设,竞价项目则预期到三季度才启动,意味着前者或将在二季度错峰建设,有望驱动国内光伏装机超预期。考虑到平价项目收益率稳定,现金流优化,且不占指标,与有补贴项目并行,其将成为行业增量。而项目电价20年不变、优先消纳等规定,也将激发具备平价条件的地区运营商建设意愿,令申报规模或超预期,上述行业内分析师如是称。

  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在4月10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后,4月12日,能源局有发布了《通知》,按照《通知》中的内容显示,为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各方协同将有关支持政策落实到位,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报送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

  而报送名单的具体要求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拟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先行确定一批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含低价上网项目、分布式市场化交易项目,以下同),于4月25日前向能源局报送第一批项目名单。后续经论证具备建设条件的平价上网项目可以继续报送。

  同时,鼓励存量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鼓励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对项目单位承诺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和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应优先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

  另外,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复核2018年向我局报送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其中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均不再享受国家电量补贴,执行相应的输配电价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减免等支持政策。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报送2019年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时予以确认,其他事项仍按关于该试点工作的两个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执行。各地区可继续研究提出后续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报送能源局。

  《通知》中还重点强调了,严格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建设条件。项目使用土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征收耕地占用税的在合理范围。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没有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没有强制要求项目直接出让股份或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没有强制要求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有关省级电网企业或地方电网企业已论证确认拟建平价上网项目具备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升压站之外的配套电网工程。可按单个项目或本批次项目整体出具意见。

  确认今年光伏补贴30亿元

  而据《意见函》的内容显示,明确今年光伏风电要采取竞争方式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文件附件内容显示:今年光伏补贴总额30亿元,明确对户用光伏项目进行单独管理。30亿元中的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

  同时《意见函》要求,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研究论证本地区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条件,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拟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经充分论证不具备建设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省(区、市),综合考虑相关规划、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确定合理的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规模,分别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要求通过规范竞争方式选择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

  《意见函》还提出,严格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配置、核准和建设均应符合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和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有关要求。

  新建光伏项目补贴竞价规定也在文件中得到明确。《意见函》要求,规范进行项目竞争方式配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基础上,采取竞争方式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各派出机构加强对各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的监督。

关键词: 区块链,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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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光伏获补贴30亿元 户用光伏项目被明确单独管理

作者:杨 萌  发布时间:2019-04-16   来源:证券日报

  4月10日至4月12日之间,国家能源局接连发布了三份关于风电和光伏的意见和通知,其中包括《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关于报送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简称:《意见函》)。

  有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通知》和《意见函》的接连发布,是对去年发布的一系列平价上网、竞价、以及补贴取消等新能源政策的补充说明,更加强调了,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的决心。

  4月25日前报送第一批名单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明确了今年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报送的时点,并规定平价项目优先保障消纳。在业内看来,这有望成为二季度国内光伏装机的重要驱动力。

  今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中国新能源走向平价上网的序幕。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则明确提出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严格落实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梳理已核准(备案)未并网存量项目,鼓励各类在建或核准(备案)后未实质性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而在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定前,各地暂不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协同落实支持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政策措施,包括各地要落实降低土地相关成本有关政策要求,电网企业则要做好电力送出和消纳落实工作等。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应于4月25日前报送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不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也应在5月31日前报送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办法及工作方案。

  有行业内分析师表示,这份文件明确了平价上网项目申报的时点和申报顺序,意味着光伏平价项目将在二季度释放,需求有望超预期。

  由于平价项目在4月25日申报后即可开工建设,竞价项目则预期到三季度才启动,意味着前者或将在二季度错峰建设,有望驱动国内光伏装机超预期。考虑到平价项目收益率稳定,现金流优化,且不占指标,与有补贴项目并行,其将成为行业增量。而项目电价20年不变、优先消纳等规定,也将激发具备平价条件的地区运营商建设意愿,令申报规模或超预期,上述行业内分析师如是称。

  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在4月10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后,4月12日,能源局有发布了《通知》,按照《通知》中的内容显示,为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各方协同将有关支持政策落实到位,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报送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

  而报送名单的具体要求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拟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先行确定一批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含低价上网项目、分布式市场化交易项目,以下同),于4月25日前向能源局报送第一批项目名单。后续经论证具备建设条件的平价上网项目可以继续报送。

  同时,鼓励存量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鼓励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对项目单位承诺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和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应优先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

  另外,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复核2018年向我局报送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其中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均不再享受国家电量补贴,执行相应的输配电价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减免等支持政策。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报送2019年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时予以确认,其他事项仍按关于该试点工作的两个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执行。各地区可继续研究提出后续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报送能源局。

  《通知》中还重点强调了,严格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建设条件。项目使用土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征收耕地占用税的在合理范围。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没有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没有强制要求项目直接出让股份或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没有强制要求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有关省级电网企业或地方电网企业已论证确认拟建平价上网项目具备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升压站之外的配套电网工程。可按单个项目或本批次项目整体出具意见。

  确认今年光伏补贴30亿元

  而据《意见函》的内容显示,明确今年光伏风电要采取竞争方式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文件附件内容显示:今年光伏补贴总额30亿元,明确对户用光伏项目进行单独管理。30亿元中的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

  同时《意见函》要求,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研究论证本地区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条件,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拟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经充分论证不具备建设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省(区、市),综合考虑相关规划、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确定合理的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规模,分别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要求通过规范竞争方式选择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

  《意见函》还提出,严格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配置、核准和建设均应符合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和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有关要求。

  新建光伏项目补贴竞价规定也在文件中得到明确。《意见函》要求,规范进行项目竞争方式配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基础上,采取竞争方式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各派出机构加强对各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的监督。

      关键词:电力,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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