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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十一局荣获“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水电十一局发布时间:2024-10-31 15:42:45  作者:娄曼曼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全面推动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建功立业,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表彰一大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水电十一局榜上有名,喜获“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水电十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央企的新使命新定位,瞄准做强做优做大总目标,交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出色成绩单。“十三五”期间,水电十一局主要经营发展指标实现两位数增长,企业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驾齐驱。“十四五”以来,水电十一局经受住了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叠加等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发展规模与经营质量稳步提升,综合实力保持电建集团领先水平。

  水电十一局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及电建集团发展规划,聚焦“水能城”,集成“投建营”,有力发挥央企“顶梁柱”作用,在市政、轨道交通、水环境治理、抽水蓄能、房屋建筑、新能源等领域多点开花,完成了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工程建设项目,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成果。水电十一局坚持国际优先发展战略,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国际工程先后进入到亚洲、非洲、美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水电十一局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绿色发展,累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2项,实用新型专利1471项;获得鲁班奖7项,詹天佑奖12项,大禹奖12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9项;入选国家首批“科改示范企业”,获评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管理标杆企业”,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

  水电十一局在持续提升质量效益的同时,始终坚持企业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水电十一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抗灾救灾、精准帮扶、社会公益等方面冲在前、作表率,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央企担当。在海外,水电十一局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培养基建技能型人才,造福当地民生,树立了中资企业的良好品牌形象。(娄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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